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结合当前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
2014年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
按本年度各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研究生评选比例为5%,本、专科生及中专生为3%。毕业生总人数不足20人的单位可评选一人。“3+2”毕业生由其大专毕业学校评选。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比例评选,不得超额。
3.各学校(单位)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201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4.各学校(单位)要填写《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须加盖学校公章,表式见附件2),要求如实填写本学校(单位)当年毕业生总人数及按比例推荐人数(取小数点前整数),表格中所有项目数据应准确无误。
5.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各学校(单位)要按照《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的要求,认真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数据库,数据库中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如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不再补办证书。
6.各学校(单位)要按照《201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报送日程安排表》(见附件4)准时报送。所需表格可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hnbys.gov.cn)上下载,各学校(单位)可按照要求格式和标准自行印制。以上材料务必于2014年3月12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 系 人:秦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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