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五)
西安市农村首例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案情简介:郑功娃,鄠邑区玉蝉镇宁羌村一组原村民代表。
2017年起,郑功娃、郑从录、邵亚朋等经常纠集在一起,借小组征地拆迁为由获取公权力,采取相互提名的方法,通过非法手段当上“村民代表”,结成利益共同体,掌管小组事务,迫使原任村民小组组长辞职,形成以郑功娃、郑从录为首的恶势力集团。六被告人打着为群众谋利益的幌子,把持小组基层政权,纠集不明真相群众,采取封门、堵路、断电等“软暴力”胁迫手段,有预谋、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处理结果: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郑功娃、郑从录、任光、邵亚朋、仝顺合、邵均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上诉。本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安市农村首例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