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政〔2009〕317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48号)要求,现将我省高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09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5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项目今年已申报完毕。
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避免重复申报,保证申报质量。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限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5.已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者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上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4月25日起启动项目申报程序。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于5月15日前开通审核权限,步骤为: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帐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58801803。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人:白晓,联系电话:58802707.
有关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401381、13366401382,电子信箱:xmsb2009@sinoss.net。
5.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5日,申报学校须打印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并加盖学校公章,连同《申请评审书》纸质文件2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5月25日前寄至: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916房间,河南省教育厅社政处(邮编450008),并通过网络平台报送电子版材料。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报送教育部。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刘禹佳、梁 韦,联系电话:0371-69691952、0371-69691950,电子信箱:sk@hadoe.edu.cn。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学校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4.各申报学校应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办法
2.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办法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申报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发 [2004] 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和安全稳定工作研究,决定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组织实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办法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8万元;(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
一类、二类课题必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申报,不得更改课题名称。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自拟题目申报。要求研究课题就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现实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切忌空泛抽象。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每所高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1个项目申报;各类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如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可单独申报;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原则上不牵头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在研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高校思政、党建、稳定、网络)委托研究项目负责人;
(5)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文件申报的方式。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等有关材料,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第3页“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改为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2.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本校申报材料,根据相关要求择优统一报送。
3.请将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于6月15日前打包发送至szc@moe.edu.cn,并在邮件标题栏注明“XX学校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邮编:100816),逾期不予受理。思想政治工作司联系人:葛元杰,010-66097663,韩丽颖,010-66096672;传真:010-66092064。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3.获准立项者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切实推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深入开展。
附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附 件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一类、二类课题指南
一、一类课题
1.“六个为什么”与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研究
2.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研究
3.加强民办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4. 高校党的建设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新要求研究
5. 加强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研究
6. 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立法研究
7. 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标准化研究
8. 大学生网络成瘾的原因、现状和防治研究
9. 大学生网络民意可信度测评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二、二类课题
1.党的十六大以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研究
2.当代大学生群体思想特点与规律变化研究
3.社会思潮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影响研究
4.高校全员育人政策研究
5.高校辅导员骨干学位提升培养工作研究
6.高等职业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模式研究
7.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培养培训研究
8.加强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研究
9.形势报告会育人作用研究
10.大学生全员参与社会实践工作对策研究
11.高校校园文化活动创新研究
12.大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
13. 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研究
14. 高校院系级党组织发挥作用研究
15. 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长效机制建设研究
16. 加强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研究
17. 加强高校党校建设研究
18. 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研究
19.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研究
20. 高校宣传工作应急机制与办法研究
21. 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创新研究
22. 高校统战成员为学校科学发展作贡献研究
23. 高校廉洁教育教材建设研究
24. 新形势下高校廉洁文化建设研究
25. 高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研究
26. 大学城(校外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研究
27. 高校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研究
28. 高校宗教工作研究
29. 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安全工作研究
30. 新时期新阶段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规律研究
31. 大学生网络组织的行为特点、社会影响和发展趋势及其管理
策略研究
32. 校园网络流行语言特点、形成机制及在高校网络舆情获取和舆论引导中的应用研究
33. 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制度体系构建研究
34. 大学生网络心理健康教育的案例研究
35. 高校新闻网创新与发展研究
36. 高校网络舆论领袖的形成、作用和管理研究
37. 高校网络文化产品培育机制、推广机制与运行机制研究
38. 网络暴力形成、危害及对策研究
39. 网络“客文化”研究
40. 网络社区文化的形成、影响和管理研究
41. 基于自组织理论的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策略研究
42. 网络新媒体和网络新媒体融合对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附件2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报办法
为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会议”和《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经研究,决定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负责组织实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办法如下:
一、课题指南及资助额度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与基本内容研究。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间相互关系研究。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研究。
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疑难问题研究。
5.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支撑关系研究。
申请者根据课题指南自设课题进行申报。每项课题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年。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能够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申请者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2.申请者登录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简称《申请评审书》),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3.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汇总并按要求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4.申报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1份;B表部分(即《申请评审书》5-11页)5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所有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
(2)《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
5.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袋后于6月15日前寄至: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学处(邮编:100816),同时将《申请评审书》及《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202b203@163.com,并在邮件发送标题栏注明“XX学校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宋义栋,010-66097529。
四、成果要求
2009年11月1日前,课题组提交1-2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同时将研究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6000字左右)报社科司教学处。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包括教案及教学课件等)。研究成果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能够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效果。
主题词:教育综合 社会科学 项目 申报 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