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省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中央有关部门也即将出台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为了让每一位毕业生都能及时、全面、深入的了解政府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现就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的宣传工作
我部印刷的3万张《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大型宣传海报)将于近日下发,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及时将公告张贴到校园的宣传橱窗、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等学生集中的公众场所,并将政策公告电子版即使在校园网首页发布;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公告内容,使每位毕业生都清楚到基层就业、入伍服义务军役、受聘科研助理、自主创业、就业援助等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
二、认真做好《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手册》的宣传工作
太阳成tyc7111cc与有关部门正在组织编写《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解读手册》,将对国家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手册将于3月底发送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将手册及时发放到每个毕业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还可结合本地、本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编写就业服务小册子,让每位毕业生都清楚了解各类就业政策、就业手续和就业服务等内容。
三、认真组织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咨询周”活动
3月底和4月初我部将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等网站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届时将约请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业指导专家等,对国家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和宣传。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也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对国家和当地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高等学校要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咨询周活动,确报政策宣传取得实效。
四、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做好高校毕业生政策宣传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工作,除按我部统一要求组织号相关宣传活动外,还要因地制宜,积极主动地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要明确相关工作责任人,制订工作目标和方案,采取多种措施,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政策、读懂政策、用好政策;要引导毕业生客观、理性、辨证地认识当前就业形势,帮助毕业生解疑释惑、增强信心、稳定心态,多渠道积极就业;要引导学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积极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迅速将本通知转发到本地区所有普通高等学校。我部将根据工作进度和需要,适时对各地高等学校的政策落实和政策宣传工作进行督察。
教育部
200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