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就业数据月报制度》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更好地完成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统计、核查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16〕490号),我院制定了《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就业数据月报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2016年11月24日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就业数据月报制度
第一条 为了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统计、核查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就业率是反映学院就业工作的重要指标。就业信息的统计、核查,不仅能起到统计学院各期间毕业生就业率情况,更是落实、反馈毕业生就业质量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院系要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统计、核查工作,不间断的跟踪毕业生,及时更新数据,按照学院要求统计、报送信息数据,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
第四条 院系要制定相关的统计核查制度,明确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核查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并由专人负责统计、上报。
第五条 辅导员承担着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来源,是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链条的起点,要充分意识到就业数据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发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确保就业数据信息准确、完整。
第六条 毕业生就业信息将按月报送。一月一报,一月一更新。各系要在每月23日前完成本月就业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第七条 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采用Excel电子表的格式,报送内容要认真核查,按照“毕业生就业数据上报统计表”格式填报。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去向具体内容,包括毕业生就业单位名称、就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就业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都必须经一一核实,确保准确无误后上报。
第九条 每月报送的就业数据,包括初次就业毕业生就业信息和已就业毕业生更换就业信息的数据,确保每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真实、有效。
第十条 各系部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将按照月统计结果,进行公示,并报送学院领导查阅。
各系部要切实加强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更新和统计工作,不断跟踪毕业生、及时更新就业数据,严格按照我院毕业生就业数据月报制度执行,确保毕业生就业信息客观、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