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教师资格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教办人[2015]93号)精神,近期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将检查我院教师持证上岗情况及教师资格认定档案管理情况。为规范、完善我院教师资格管理工作,现对教师持证上岗和资格认定档案管理情况进行统计核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院所有在编及聘用的任课教师。
二、相关要求
1.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需按照教师资格申请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教师资格申请表》、《个人体检表》,普通话证、学历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单位证明、户口所在地证明等。所有材料由各单位统计负责人收齐并统计后报送人力资源处。
2.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上报本单位教师资格证持证情况及相关资料,务必于2015年4月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孙金华
电话:60987693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统计表
附件2: 教师资格申请有关材料统计表
人力资源处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