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以下简称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是党和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提高兵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做好太阳成tyc7111cc2023年度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申报,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23〕17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和宣传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重点是做好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宣传、申请材料受理和数据信息准确上报等工作,确保每一位服兵役学生(含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均能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申请要求、及时提交申请材料。
二、提高标准,完善调整资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通知(教财【2023】 4号)文件通知,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本专科生、研究生的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最高按每生每年16000元、20000元执行。其他年度申请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按照入伍当年的资助标准执行,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退役士兵申请学费减免按照申请年度的资助标准执行。
三、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上报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信息,按学生类别分别填入到附件1和附件2表格,要求如下:
1.注意区分学生入伍的时间,依据入伍时间判断当时的资助标准。
2.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应为100的整数倍向上取整,2022年、2023年产生的利息因国家免息应免于计算。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退役复学学费减免信息填报到附件3表格,要求如下:
1.如果存在补报的情况,则按年度分别申报,并依据申报年度判断当时的资助标准。
2.注意查询学生入伍时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情况,避免出现重复资助。
(三)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直招士官学生信息填报到附件4表格中。依据入伍时间判断当时的资助标准,其它要求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四)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1.退役士兵资助条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自主就业资助条件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2.学费减免申请。将申请信息填报附件5表格中,申请哪一学年的学费减免,应填写到对应的“申请学年”中。2023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新生,只能填报2023-2024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金额。
3、关于补报。本次只能补报申请学年为2022-2023学年的学费减免信息。
(五)退役士兵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将2023年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信息填到到附件6表格中,对应的是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如有补报,本次只允许补报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的助学金。
四、报送时间
(一)2023年10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各学院将加盖有学院公章及领导签字的附件1-6;
2.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证书复印件 ;
毕业生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证书复印件;
3.在校生学费补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证明复印件;
在校生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证明复印件;
4.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退役证书复印件;
5.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入伍证书复印件;
6.退役入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退役证书复印件;
7.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表、退役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在校生证明截图。
五、相关要求
1.不同类型的学生对应不同的表格,请务必认真仔细核查后填报,切勿混淆。
2.各学院要及时比对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受助学生名单,不得出现遗漏等情况
3.对于材料齐全的学生,要确保“应补尽补”“应助尽助”;对于不符合政策的学生,要向学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如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学生利益受损,将严肃问责追责。
4.各学院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数据核查,逐级把关、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的数据,不纳入本次统计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5.关于数据填报,可参考2022年《2022年度服兵役国家资助数据填报指南》以及全省资助工作培训的要求。
今后,省学生资助中心将加大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在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中的比重,对服兵役资助宣传情况、资金发放及时情况、电子信息报送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举报投诉情况、申请材料档案管理情况等方面工作加强评价,请各学院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