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为给学生营造优美、整洁、安静和奋发向上的成长、成才环境,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进而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太阳成tyc7111cc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宿舍管理机构组成
学校对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后勤处、学生处、保卫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本单位入住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管理。教育所属学生文明入住、和谐相处,增强安全意识、规范行为、维持秩序、营造文明健康氛围,争创文明宿舍。
各二级学院成立二级学校领导小组、辅导员、寝室长、学生“四级”联动模块管理体系,学生对本人的言行负责,寝室长对宿舍内的整体工作负责,辅导员对所属学生所有宿舍负责,二级学院对本单位的入住宿舍管理教育负责。
后勤处负责学生入住前的宿舍准备(宿舍内设施配备、维护、室内清整等)工作;做好宿管老师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履行学生遵守住宿纪律的检查和教育等职责,其职责另行规定);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公共卫生区域的清扫和管理;联合保卫处和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宿舍日常安全的检查。
学生处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指导各二级学院在学生宿舍区域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组织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文明宿舍”的建设和评比活动;协助后勤处和保卫处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和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工作;
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和学生宿舍区域的治安工作。
二、管理目标
为学生创造一个整洁、美观、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服务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综合素质的培养。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太阳成tyc7111cc所有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
四、家具配置及使用管理
学生宿舍内家具由学校统一配置,每宿舍按 8-10 人入住。个人使用的家具由自己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和物品由集体分工保管,由寝室长负责;未经后勤处同意,不要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对宿舍内因学校暂时未安排人员住宿而未使用的家具,本寝室住宿学生有保管义务,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学生按规定调整宿舍时,床和家具不要擅自搬迁。
五、学生入住与退宿
(一)学生报到时凭注册手续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住宿,按所在二级学院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二)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两日内到二级学院办理退宿手续。
(三)办完离校手续后须及时离校。
六、学生离校
(一)在校住宿学生寒暑假离校
1. 室内个人衣物叠放整齐,箱包、橱柜落锁,室内打扫干净;
2. 晾晒在室外、窗台的衣物一律收回宿舍,关好门窗;
3. 关闭本宿舍所有电器开关,切断电源;
4. 按时离校、返校,并与管理人员做好安全交接工作。
(二)毕业生(或第三年实习)离校
1. 毕业生(或第三年实习)离校时,凭学校通知单到二级学院办理离校手续,由宿舍管理人员验收房间公用物品;
2. 毕业生(或第三年实习)离校时,必须将个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3. 故意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并处以 1-5 倍罚款;在墙壁门窗上乱涂乱画者,要予以清除并恢复原貌,学校将依据宿舍管理规定给予本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七、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
(一)禁止向窗外及楼道内泼水、扔杂物、吐痰;
(二)禁止在宿舍楼内张贴海报、散发广告传单、推销、乱涂乱画;
(三)禁止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高音量播放音响;
(四)禁止在宿舍楼内吸烟、喝酒、打牌;
(五)禁止随地乱倒剩饭剩菜,乱扔塑料袋、牙膏皮等杂物;
(六)禁止顶撞、打骂宿舍管理人员;
(七)禁止转让房间钥匙和自调房间;
(八)禁止晚归或夜不归宿;
(九)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或宠物;
(十)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十一)学生有客来访,由宿舍管理人员安排在指定房间会客;
(十二)本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进异性学生宿舍,应出示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在规定时间离开宿舍;
(十三)宿舍楼内禁止开设小卖部;
(十四)严禁私自留客住宿;
(十五)大力提倡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按时作息,早睡早起,夜晚一般不晚于 11 点休息;
(十六)保持宿舍卫生、整洁,经常通风,维护楼道等公共区域环境清洁,预防传染性疾病。
八、宿舍卫生管理
(一)每宿舍设寝室长一名,寝室长负责本宿舍的日常卫生、生活秩序管理工作;
(二)值日生负责当天宿舍内务整理,并将垃圾及时送到指定地点;
(三)各宿舍每周安排一次卫生大扫除,由寝室长负责;
(四)学校对宿舍卫生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学校组织有关人员每月抽查一次,学生处每周组织二级学院检查一次,二级学院组织本二级学院老师每天抽查,每周普查一次以上,检查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综合测评的主要依据。
九、宿舍安全管理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学生宿舍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要加强自身物品安全管理,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睡前关锁门窗。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以防被盗;
(二)未经学生处宿管科批准,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因留宿人员造成其它同学或集体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留宿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撬门破锁或翻墙出入宿舍,否则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事故者,要追究相应责任;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并予以 1-3 倍罚款;
(四)管理人员及学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安全上网,严防电信诈骗;禁止传销、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宿舍楼内打架、酗酒滋事、“黄赌毒”等不良或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五)宿舍内严禁带入和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或其他明显有碍安全与健康的物品;
(六)禁止私自改装、拆卸、破坏或处置宿舍公共设施。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后勤处,由后勤处安排维修或调换;
(七)禁止违章用电,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或存放将电能转换为热能的各类电器以及发出噪音的电器。严禁的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热得快、电水壶、电饭煲、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电暖器、电暖手宝、电热杯、电炉、电吹风等。一经发现,除没收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用电设施,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常明灯现象。对私自拆卸、改动用电设施者,按破坏公物处理,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九)宿舍公共财物要建卡登记,由各寝室长签字,宿舍成员共同负责保管。个人财物个人保管;
(十)宿舍公共财物未经允许,严禁带出宿舍;
(十一)丢失或损坏宿舍公共财物,由责任人照价赔偿,追查不到责任人,由该宿舍集体赔偿。对故意损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二)学生应当牢固树立防火安全意识,熟悉所住楼道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严禁堵塞消防安全通道或破坏消防门和消防器材;
(十三)学生宿舍公共财物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四)发生警情、火灾等刑事治安突发事故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按相关流程逐级上报和现场处理,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保卫处,协助处理;
(十五)学生离校前要到二级学院办理公共财物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十、宿舍公物维修管理
(一)对需要维修或更换的设施,由寝室长填写报修单报修,后勤处及时提供相关服务;
(二)维修工根据报修单进行维修,一般维修应在 12 小时内完成;
(三)寝室长及后勤处负责一般维修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四)大型维修和改造,由相关部门论证提出方案,参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招标并实施;
(五)住宿学生应爱护公物。对于人为的损坏公物,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十一、文明宿舍管理
(一)文明宿舍条件
1. 思想进步。宿舍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五中全会精神,思想上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
2. 学风优良。宿舍成员勤奋学习,主动思考,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实践活动及文体运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宿舍成员学习成绩人均良好以上,学习风气浓厚;
3. 文明和谐。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国法校纪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有团队精神,互帮互助,共同进步,舍风优良。寝室长尽职尽责,起模范带头作用,有号召力和向心力;
4. 健康高雅。宿舍布置合理美观、大方优雅,体现专业特色,文化氛围浓厚;宿舍成员精神文化生活健康、文明、丰富,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思想和低庸文化的侵蚀,道德情操高尚,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得体;坚持文明上网、文明用网,积极营造阳光有序的网络文明;
5. 安全有序。宿舍成员自觉爱护宿舍公共生活设施,宿舍内电线、电源插板摆放连接有序、安全合理,不使用大功率电器,无私拉乱接电线绳索现象。随手关门、关电,防盗意识强,无火灾、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发生;
6. 卫生整洁。室内整洁、空气清新,生活、学习用具干净整齐,成型成线,统一方向整理放置;做到“四无”(无垃圾、无灰尘、无蜘蛛网、无痰迹)和“六不”(不乱摆、不乱贴、不乱倒、不乱拉、不乱钉、不涂画)。
(二)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1. 各班具体负责本班文明宿舍的争创工作;
2. 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本单位文明宿舍的争创工作。二级学院文明宿舍比例控制在宿舍总数的 10%左右,卫生达标宿舍要求达到 90%以上。二级学院文明宿舍评比每学期进行一次;
3. 学生处负责校级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校级文明宿舍比例控制在 5%以内,校级文明宿舍每学期评选一次,在二级学院文明宿舍基础上产生,学生处宿管科将根据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校级文明宿舍候选名单结合管理人员检查结果,评出本学期校级文明宿舍;
4. 学校将给予院级、校级文明宿舍一定的物质奖励。被评为文明宿舍者,给所在班级量化加分,年终评先,同等条件文明宿舍成员优先。
十二、奖惩
(一)为调动广大同学参与宿舍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同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克服不良习惯,弘扬正气。将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建设有当代大学生特色的宿舍文化。对评出的文明宿舍按学期进行表彰。对优秀宿管干部、优秀寝室长及先进个人按学期进行表彰。
(二)住宿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校规校纪、宿舍管理规定,恪守有关文明公约,违犯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1. 在宿舍楼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予以通报批评。
(1)在宿舍楼打球、踢球、溜冰、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
(2)私自调换宿舍,占用另外床位;
(3)私拉电线、网线;
(4)熄灯后点燃蜡烛;
(5)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到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6)在楼内大声喧哗、打牌、高声播放音响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7)宿舍内停、骑自行车;
(8)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或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归;
(9)宿舍脏乱,卫生检查不合格并未能及时整改;
(10)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私自换、加门锁;
(11)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
(12)宿舍夜间关门后,爬窗、翻门等返回宿舍;
(13)在宿舍楼内吸烟、喝酒。
2.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
(含警告)处分。
(1)故意破坏家具、宣传栏等公共设施或挪公归私;
(2)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物品,破坏
或随意动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3)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4)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取暖炉、电饭煲、电热锅等大功率电器);
(5)私拉电线及不当使用接线板、台灯、充电器、电视机等电器;
(6)私开电闸及偷换保险丝;
(7)在宿舍楼内随地便溺;
(8)浪费水资源,情节严重;
(9)在宿舍内从事租贷、修理,销售、代销等经营活动及其他收费性服务活动;
(10)包庇他人或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1)在宿舍内酗酒引发事端;
(2)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焚烧纸张和其它物品及吸烟等酿成火险,危及宿舍安全;
(3)聚众斗殴、起哄闹事,在宿舍楼摔砸酒瓶等爆响物;
(4)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5)非法张贴或散发有不正当内容的大小字报、标语、漫画、传单等;
(6)恶意干扰、阻碍学校工作人员履行宿舍检查或依法、依校规执行公务;
(7)未经批准长期校外住宿或多次夜不归宿;
(8)擅自长期留宿外来人员或留宿外来人员造成严重后果;
(9)恶意拨打“119”、“110”、“120”等特种服务电话及学校应急用值班电话;
(10)其它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较为严重的行为。
4.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并负相应民事、刑事责任。
(1)使用计算机、手机玩黄色游戏、看黄色影片;使用计算机、手机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黄色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者;传播计算机病毒,攻击他人计算机造成损失者;
(2)非法同居及容留异性在宿舍内过夜;
(3)打架斗殴、造成他人伤害或其它严重后果;
(4)参与盗窃、抢劫等其它违法行为;
(5)其它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行为。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