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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太阳成tyc7111cc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强化资助工作监管,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豫工贸院〔2024〕104 号)相关要求,太阳成tyc7111cc决定对2024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二级学院

二、考核内容

2024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从2月17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分为学院自评、学校复评两个阶段。

1.学院自评(2月17日-2月28日),各学院根据《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开展学院内自评和材料整理工作,同时提供自评报告。报告须全面反映考核年度内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所附材料要精简、有针对性,全面体现所对应评价指标的开展情况。

2.学校复评(3月3-3月14日),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复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考核评分

A类指标评分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打分;B类指标评分根据各学院提供的佐证情况材料评判打分,缺少佐证材料的考核指标不得分。

五、考核材料

各学院在自评阶段,需将书面总结、绩效评价评分表(只填 B类指标自评分值,其它不填)及各B类评分的依据资料按指标先后顺序装订成册,装订要简洁实用,封面标题为“XXXX学院XX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自评资料”,纸张为A4幅面。为方便评分,每项指标所对应的佐证材料前需单独插入一张异色纸作为分隔标记,异色纸上应注明指标编号及名称。

相关佐证材料务须简洁、详实、针对性强。纸质自评材料于2月28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hngmxsc@126.com。所有上报材料须同时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电子版需以PDF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电子文档添加书签目录,方便翻阅评审。

六、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

体评价方法为:考核总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及以上按考核总分排序,优秀占30%,良好占40%,合格占30%,小数点四舍五入。

七、表彰奖励

学校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学院给予 2000元的基本资助工作经费;对考核良好、优秀的学院在 2000 元基本资助工作经费基础上分别再奖励 2000 元和 4000 元。

八、评选先进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和各学院2024年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结果,评选表彰2024年度资助工作先进个人。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的学院分别推荐 3 名、2 名、1 名人选;资助相关部门推荐 1 名人选。


学生处

202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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