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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7111cc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工贸院〔2023〕178 号)文件,太阳成tyc7111cc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学习成绩需在本专业排名前15%,且没有不及格的科目。

(二)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奖励标准各学院(部)依据学习成绩按专业排名确定(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评定人数按照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确定。

等级

比例(%)

金额(元/人)

一等

1

2000

二等

2

1000

三等

3

500

二、评定原则

(一)所有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学业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

(三)同一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学业奖学金”。

三、评定办法与程序

(一)学业奖学金大二(含)以上学生可以申请,学年初评定上一学年学业奖学金,实习期间的表现不适用本办法。

(二)学业奖学金由各学院(部)负责本学院(部)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具体方案制定和评审工作的实施,各学院(部)将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教务处审批,由学生处汇总报学校审批。

四、报送材料时间

学业奖学金按照程序评审完毕后,于11月22日(含)前将汇总表电子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处边瑞瑞老师处,请相关部门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371-60986809。

学生处

2024年11月12日

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学业奖学金汇总表(3).xlsx

2023院178-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校内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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