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谊舞协会章程
(一) 组织章程
活动宗旨:友爱、互助、进步
活动目的:丰富和活跃广大青年的课余文化生活,推动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组织形式:实行会员编号制,登记主册,进行量化考核,实行社长负责制。
工作态度:社员要端正思想,集体利益放在个人得奖之首,认真听从安排,即使完成任务。
(二)机构设置:
交谊舞协会设社长一名,其主要职责
1、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把握工作方向;
2、听取副社长及各部部长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检查督促各部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工作关系;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考核工作;
4、定期开展社员思想交流会,彼此之间增进交谊;
5、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
协会设副社长一名,起主要职责:
1、协助社长搞好工作,处理日常事物;
2、执行纪律监督,搞好意见反馈;
3、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交谊舞协会组织人员2名和秘书处2名:
1、组织委员负责每次活动的组织活动;
2、秘书处主要对社员进行量化考核 。
(三)交谊舞协会规章制度
1、社员必须遵守校规校纪,社规社纪,凡违反者,情节严重给予警告;
2、协会会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团结一致,听从指挥;
3、开展与其他社团 交流、合作;
4、会员必须按时参加会内例会,无故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旷会;连续旷会三次以上者,作自动退出协会处理,并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或例会者,须有正规假条向社长当面请假,经批准,方可请假;
5、每个人每日考核分共计80分,根据个人现情况计算;
6、在集合开会活动中迟到或早退,扣个人量化分1分,不到扣3分;
7、无会议记录或在会议中做与会议无关的内容,扣量化分1到2分;
8、对未按时完成任务,视情节扣1到3分;
9、工作中表现积极,认真负责,且成绩显著视情节加1到5分;
10、凡受到院系或社会上表彰的人,每次加人1到5分。
(四)活动方式
交谊舞协会每两周开一次力偶会,每两周开一次训练课,由系团总支负责老师教,每一个月举行依一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