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贸院团字[2008]38号
关于表彰校园“自强之星”的决定
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我院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号召, 2008年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校园“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在此次活动评选过程中,校内涌现了不少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奋发向上、自立自强的先进典型,经过层层筛选和张榜公示,为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和扶贫济困的民族精神,经院团委研究决定授予杨肖平等十名同学为校园“自强之星”荣誉称号。
院团委号召在校全体大学生向受表彰的同学学习,同时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进步。
附:表彰名单
杨肖平 刘 伟 杨玉君 张轩昂 辛宁宁 孟 琛
谷永敏 赵钢涛 曲晓萌 薛 字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表彰 自强之星 决定
主办: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
抄送:院党委、省直团工委、省粮食局团委、各系总支、各支部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 2008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