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关于 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组织生活会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10-29 00:00:00 浏览: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关于
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组织生活会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紧密联系团员思想,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争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根据全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部署,现将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
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
二、学习时间
11月3日——11月10日
三、开展学习对象
在校全部共青团员
四、组织形式
各学院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五、学习内容
开展会前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篇目和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2.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主要文件精神;
4.《团章》(重点是第一章“团员”);
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6.《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重点是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六、学习要求
团员要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先进党员 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 改进提高。发言材料应符合个人实际、真实具体。要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集体主义、勤奋刻苦学习、激发奋斗精神等内容。
七、组织生活会召开注意事项
(一)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 2/3,会场应悬挂团旗。
(二)组织生活会应由团组织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党团员等参与指导。
(三)组织生活会应按照以下基本流程规范召开:
1.唱团歌
2.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党史学习,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和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3.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5.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讲话
6.重温入团誓词。
(四)保留团籍的党员,已参加党内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参加的,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八、评价与结果运用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 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 守纪律”五个方面,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二)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委批准。
(三)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重点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四)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 内。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
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五)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 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各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11月9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