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准确领会《条例》中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加强党员教师队伍纪律建设,4月16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靳翠梅上专题党课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靳翠梅结合工作实际,详细讲解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中的“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力求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帮助党员教师加深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靳翠梅强调,党员教师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条例》,坚持对标明纪,时刻按照《条例》矫正思想和行动,时刻对照思政课教师“六要”标准,规范上好思政课,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学院事业发展上。
本次专题党课,进一步明确了支部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切实提高党员教师学习《条例》的主动性、积极性。下一步,学院将深入开展《条例》常态化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形式,推动党纪学习入心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