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粮食工作
优秀调研报告”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各教职员工: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司便函政策〔2009〕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的文本格式将征集的调研报告及其电子版于2009年12月25日前提交到院科研处(国家粮食局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呈报表在http://www.chinagrain.gov.cn/n16/n1122/n2112/783024.html处下载)。
联系人:赖巧琳。
联系电话:0371-60987686。
院科研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国家粮食局司发便函
司便函政策〔2009〕34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粮食工作
优秀调研报告”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粮食局,局内各司室、直属单位,联系单位:
为推动粮食行业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不断提高粮食调研工作水平,增强调研建议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调研报告的推广、借鉴、参考作用,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征集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调研报告要求主题鲜明,内容详实,文字精练,数据准确,结构合理,建议措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调研报告中建议得到同级或者上级部门采用的,可特别注明并附上相关文件;有省部级领导批示的,请提交批示复印件。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
二、征集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的调研报告。省以下粮食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针对具体问题开展调研形成的报告,符合上述要求并在全国范围具有推广借鉴意义的,可通过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上报。调研报告形成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报送要求。参加评选的调研报告必须填写《国家粮食局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呈报表》,并附在调研报告首页一并上报(同时发送调研报告电子版)。报送材料文本统一为仿宋字小三号、Word格式。
四、截止时间。国家粮食局2009年度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送达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5日,请各地粮食部门抓紧组织落实,按时完成调研报告的上报工作。
附件:国家粮食局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呈报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