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09-01-05 00:00:00 浏览:
河南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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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粮政便字[2009]1号
河南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
开展2008年度粮食工作优秀调
研报告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粮食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司便函政策[2008]20号)转发给你们,有调研报告参评的单位,请与2009年1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刘卫红
联系电话:0371-65683113
附件: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粮食局政策法规处
二OO九年一月四日
国家粮食局司发便函
司便函政策〔2008〕20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粮食工作优秀
调研报告”征集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局内各司室、直属单位,联系单位:
为推动粮食行业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不断提高粮食调研工作水平,增强调研建议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调研报告的推广、借鉴、参考作用,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征集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调研报告要求主题鲜明,内容详实,文字精练,数据准确,结构合理,建议措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调研报告中建议得到同级或者上级部门采用的,可特别注明并附上相关文件;有省部级领导批示的,请提交批示复印件。调研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
二、征集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组织撰写的调研报告。省级以下粮食部门、有关单位和企业针对具体问题开展调研形成的报告,符合上述要求并在全国范围具有推广借鉴意义的,可通过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上报。调研报告形成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报送要求。参加评选的调研报告必须填写《国家粮食局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呈报表》,并附在调研报告首页一并上报(同时发送调研报告电子版)。报送材料文本统一为仿宋字小三号、Word格式。
四、截止时间。国家粮食局2008年度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送达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5日,请各地粮食部门抓紧组织落实,按时完成调研报告的上报工作。
联 系 人:贺 伟 孔伟娟
联系电话:010-63906251 63906276
传 真:010-63906248
E-mail:fgs@chinagrain.gov.cn
附件:国家粮食局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呈报表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 件
国家粮食局粮食工作优秀调研报告呈报表
呈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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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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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负责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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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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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研
组
成
员 |
姓名 |
职务及职称 |
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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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联络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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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办公电话: 手机 |
呈报单位
审核意见 |
负责人: (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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