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各处室系部、各教职员工:
教师节即将来临,为了科研成果的正确统计和学院评估科研成果展示的需要,请各位教职员工将科研成果原件及尚未提供的复印件于2008年8月30日前送至科研处(办公楼北324)。
院科研处
200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