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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放宽毕业落户政策
发布时间:2007-12-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乌鲁木齐:放宽毕业落户政策

随着国家政策向西部倾斜战略的实施,作为西部和新疆发展重点的乌鲁木齐市,为给2010年率先实现小康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乌鲁木齐市决定放宽外地生源大学本科、大专毕业生在乌鲁木齐落户的政策。无固定住所的大学毕业生也可在乌鲁木齐市落户了。


  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获悉,今后,凡在乌鲁木齐市工作满两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外地生源大学本科毕业生,免缴城市增容费准予在乌鲁木齐市落户;工作满五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外地生源大学专科毕业生,免缴城市增容费准予在乌鲁木齐市落户。对于以上人员,乌鲁木齐市将实行敞开迁入制度。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出台该措施,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据悉,敞开迁入制度,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在乌鲁木齐市落户,在该市无固定住所的,其户口落入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集体户,实行统一管理;在该市有固定住所的,其户口落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家庭户口。有固定住所户口迁出制度是指户口落入集体户的人员,有了固定住所后,应将户口迁入固定住所的派出所,办理家庭户。


  据该市公安局户政处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申请落户时,凭缴纳养老保险金凭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或办理户口准迁手续。(本报记者 蒋夫尔)

 

  《中国教育报》20071128日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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