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积极贯彻《劳动合同法》
规范招聘行为为大学生就业架桥铺路
大学生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家教育部预计,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9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为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各相关部门及各地相关机构积极贯彻实施今年生效的《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保障大学生就业架桥铺路。
据了解,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委将联合采取新举措,保障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同时加大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力度。国家发改委和国资委等五部委发起组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在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同时,也为《劳动合同法》的深入贯彻实施保驾护航。中华全国总工会采取措施,制止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违法行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对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进行了规范。《规定》细化了《劳动合同法》。比如,要求用人单位的招工简章、招聘广告等就业信息,均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用人单位也不得强行把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同时要明确薪酬标准。
春节过后,各地迎来大学毕业生就业应聘和各单位招聘的一个小高潮。记者在北京人才市场发现,由于今年招聘恰逢《劳动合同法》出台,“透明招聘”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和以往相比,今年招聘的专业方向、岗位设置、薪酬待遇、工作内容等信息,更加如实告知求职者。
各地人才市场助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据介绍,广州市日前出台规定,除特殊岗位外,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中,不得出现类似“要求五官端正,限招本地户籍人员”等带有歧视或限制性的语句。否则,应聘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其犯规。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针对今年《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的实际情况,将邀请劳动部门的专家,为参加招聘会的用人单位举办讲座,解答企业在招聘过程中的一些困惑和疑问,协助企业规范招聘行为。河北省也出台规定,禁止不规范的招聘现象。
地方政府也积极贯彻《劳动合同法》。记者了解到,北京、上海等地加强对各类就业招聘活动的监管,严格规范招聘收费行为,纷纷采取有效措施,严历打击虚假招聘行为。
专家指出,过去,一些用人单位屡屡出现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不到位。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合同法》最突出的特点,无疑也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个福音。
大学毕业生小张向记者谈及了新一年的求职感受:“新法规的生效,让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对劳动合同的签订都较为重视了。对求职者来说,新法规对劳动合同内容的详细规定,限制了某些用人单位不规范设立试用期,视员工为廉价劳动力等不良做法,使我们求职过程中在劳动合同的建立、终止,劳动报酬,试用期等多方面,有了不同程度的保障力度。”小张告诉记者,他已与某企业签了一份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仅为两个月,且试用期工资也不算低,自己比较满意。
记者从国内多家企业了解到,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目前,他们已经制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北京市某企业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用工单位,现在必须具备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法》的意识,否则,违法的代价是很大的。所以,我们在录用员工时,也必须比以往更加谨慎,因为如果随意招聘来的人,使用以后觉得不理想,若想解聘,将会付出较以前更大的代价。”
除了企事业单位积极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全国很多高校也在组织即将毕业的大学生,进行就业指导,目的就是让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明白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应尽义务。
可以看到,新法规实施,已经得到企事业单位乃至全社会的积极响应,对大学生乃至整个社会的求职者来说,犹如一缕春风。
专家指出,由于缺乏工作和求职经验,过去一些大学生在找工作时,曾遭遇过不少求职“陷阱”,而新法规实施之后,企事业单位的用工行为将受法律制约,不断走向规范。在求职过程中有了法律化、制度化的有力保护,无疑将为高校毕业生创造一个更好的就业环境。(记者 顾克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