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处
就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招生电话:0371-60987001

60987002/7005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大专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2-1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大专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的通知

 

学院各系部、处室:

为了做好大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档案局印发的关于《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学[2003]624号)现将大专生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入档材料主要内容:

1 学生年度鉴定表;〈系部〉

2 实习鉴定材料;〈系部、教务处〉

3 在校期间受校级、校级以上奖励的证书复印件(缩印在B5纸上);〈学生处、团委〉

4 新生入学体检表和毕业生体检表;〈卫生所〉

5 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处〉

6 学生在校期间成绩表;〈教务处〉

7 学生在校期间选修课成绩表;〈教务处〉

8 原始档案材料;(不接收无封条,拆封、不正规的档案)〈系部〉

9 入党、团组织材料;(各种入党、团组织材料单独成档)〈团委、系部〉

10.学生在校期间处分材料;〈学生处〉

11.就业报到证副联;〈就业办〉

二、具体要求:

1.前九项档案材料由各系统一整理入档,最后两项档案材料由就业办整理归档。

2.各系按照各班学生名单对学生原始档案进行整理,并到院就业办领取相应的档案袋,以便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

3.档案袋封面填写格式为:姓名、性别、籍贯(按地区填),填写时一律使用钢笔,字迹要工整。

4.档案整理完毕后,以班为单位填写《毕业生档案转交登记表》,在毕业生离校前二个月内移交院就业办。

5.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整理过程中要严格把关,认真复查,务必避免误装、漏装、入档材料丢失等现象。

龙湖校区:郑州市龙湖大学城祥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