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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积极做好我省高校就业指导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积极做好我省高校就业指导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3〕62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就业指导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教师系列和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2013〕810号)安排,近期我省高校就业指导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即将开展。为加强我省高校就业指导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力推进。从2008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将就业指导列入高校职称专业设置范围,解决了高校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问题,受到教育部的高度评价和大力推广。目前我省已评聘高校就业指导专业高级职称23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20名,还有一大批获就业指导中初级职称,仅河南工业大学就评聘就业指导教授1名,副教授2名。这是稳定高校就业指导队伍,提高就业指导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高校就业指导水平,建立健全高校就业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全省高校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高校要增强大局意识和长远意识,高度重视就业指导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在安排职称评审名额时向就业指导专业倾斜,大力推进这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各高校要广泛宣传就业指导专业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和要求,积极营造舆论氛围,确保学校每位就业工作者了解政策和程序,并对照评审条件,组织有关人员积极申报;要精心组织评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向就业指导教学、科研队伍倾斜,强化就业指导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注重评聘工作与岗位设置管理的相互衔接、协调发展。高校就业工作者要在自己从事的教学、科研岗位上努力工作,多出成果,注意为自身评审就业指导专业技术职务创造有利条件。各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本校就业指导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进展情况,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评审情况报送我办。
三、抓住机会,完善机制。开展就业指导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是稳定就业指导队伍的重要保障,在全省就业工作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以此为契机,更加注重就业指导教师队伍素质建设。要按照“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标准,配备作风正、能力强、业务精、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就业指导专职人员。要通过管理、教学实践、科研、培训、对外交流等多种途径,提高学校就业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建立起就业指导教师队伍素质提升的长效机制,为学校就业指导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咨询电话:0371-65795552
联 系 人:蒋  龙、杨媛媛
 
  
                                                                    2013年9月10日
 
 
  
 
 
 
 
 
 
 
 
 
 
 
  
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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