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粮油保管员和
粮油质量检验员技师鉴定考评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国家粮食局《全国粮食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在全省粮食行业培养和造就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鉴定考评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0月-11月开展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技师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和等级
职业: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
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二、鉴定标准
参见《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
三、鉴定组织实施
此次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技师鉴定考评工作由河南省粮食局组织实施,太阳成集团tyc7111cc鉴定站具体承办。两个工种名额均为50人。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技师资格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满15年,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申报技师职业资格。
2、获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正规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取得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技师破格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本职业(工种)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获得者。
2.参与完成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通过鉴定验收,并获得地市级三等奖以上的人员(报奖排名范围内,下同)。
3.具有本职业(工种)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在工作领域有所创新,取得相关专利的人员。
五、鉴定方式
技师鉴定考评包括技能鉴定和综合评审两部分:
(一) 技能鉴定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可以参加综合评审。
(二) 综合评审包括答辩和会议评审两个阶段。
两部分均合格者,方可获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
六、报名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员填申报表,并于9月30日前到太阳成集团tyc7111cc鉴定站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
申报技师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粮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技术总结要求结合生产实际,技术观点准确,阐述明晰,全面反映本人技术水平和技术成果。
2、《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破格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四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二)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鉴定站将发给鉴定须知、培训通知、职业标准和培训教材等材料。
七、考评时间和地点
粮油保管员技师:2012年10月16日~10月26日。10月15日报到。
粮油质量检验员技师:2012年10月30~11月9日。10月29日报到。
报到地点: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新郑市龙湖镇建设路1号)。
八、其他
(一)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参加鉴定人员选报工作,从粮食企业中推荐职业素质好、技能水平高,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参加鉴定。优先推荐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中青年职工参加。
(二)有关表格可以到太阳成集团tyc7111cc网站下载。(www.hngm.cn/jianding/)
联系方式:
1.河南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
联 系 人:李明前
联系电话:0371-65683971、13673620546
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鉴定站
联 系 人:齐爱朋
联系电话:0371-60987658、15237167866
通信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建设路1号
邮政编码:451191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